微信拒加好友 女子被惡搞成強奸案女主角
僅僅因為微信上拒加別人為好友,20歲的嘉興姑娘小霞(化名)竟遭報復,被惡搞成強奸案“女主角”。
感覺名譽受損的她,把這個素未謀面的人告上了法庭。
近日,這起案子在嘉善法院開庭。原被告在法庭上第一次見面。
“之前,有個陌生人通過微信"千米尋好友"功能搜索到我賬號,要加我為微信好友。我拒絕了!毙∠颊f,之后這個陌生人繼續(xù)不停發(fā)求加好友的信息,非常執(zhí)著,小霞最后同意加為好友。
去年9月,經(jīng)常逛論壇的小霞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照片被人貼在了網(wǎng)上,而且帖子的內容竟是她遭出租車司機強奸,引得網(wǎng)友們議論紛紛。
小霞當時就懵了。她找朋友打聽到,發(fā)帖人是湯某,就是千方百計要加她為好友的陌生人。
“他應該是覺得自尊心受打擊了,所以報復我!毙∠际潞笸茰y。
這給小霞造成了極大的影響,“網(wǎng)上的閱讀量很大,已經(jīng)有不少熟人看到給我電話,我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!
倍感委屈的她,起訴了湯某,要求他賠禮道歉,還要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。
湯某,22歲,也是嘉興人,當庭承認是自己惡作劇,把小霞的照片發(fā)到網(wǎng)上,稱她被強奸了。
“其實我們連話也沒說過,我是從她微信相冊里下載的照片。”湯某辯解說,“發(fā)照片確實有點不對,但她也應該管好自己的相冊,誰讓她的相冊沒有加密呢!
庭上,湯某的代理人提出,湯某才20歲出頭,好奇心強,不太知道事情輕重,希望法庭酌情處理。
嘉善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湯某未經(jīng)查實,即在網(wǎng)絡上發(fā)文將原告的重要身份信息及照片與網(wǎng)上無良信息掛鉤,惡意誹謗原告人格,在一定范圍內造成了不良影響,導致原告名譽損害。
最后,法院支持原告小霞的訴訟請求,判決被告湯某賠償小霞精神損失費5000元,并向小霞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。
關于 惡搞 強奸案  的資訊
- “避孕套糖果”引起媒體發(fā)酵,網(wǎng)紅惡搞零食在電商平臺已下架2021/12/01
- 初中生拿回“成人用品”惡搞糖果嚇壞家長2021/11/25
- 高曉松半裸照抱枕情趣用品被戲稱可避孕2017/01/24
- 新郎被逼在街頭惡搞充氣娃娃2014/10/22
- 惡搞蘇牙根本停不下來 咬人頭像竟變身情趣用品2014/07/03
- 【視頻】鄭云工作室惡搞 白領推銷安全套2013/07/15
- 性教育嚴重缺失 14歲少年強奸5歲幼女2013/03/12
- 華為聲明稱與杜蕾斯合作推手機是網(wǎng)絡惡搞2013/02/21
- 視頻:美女與假人偷情 惡搞出差歸來老公2012/08/20
- 十大山寨廣告,國足小貝韋德李毅慘遭性用品惡搞2009/03/03